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持续强化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教育科学学院于4月16日开展了“鉴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学院党委副书记刘海涛主持活动,教育科学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学习。
活动伊始,刘海涛副书记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解读文件内容,阐述各项规定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确保全体教职工能够深入理解、准确把握。
随后,刘海涛副书记对《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我校《党的十八大以来校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涵盖违规使用经费、学术不端、师生关系失范、公款旅游、违规吃喝等多个领域。
通过文件精神学习和典型案例通报,全体教职工不仅熟知了相关规定,更在思想上筑牢了纪律防线,明确了行为准则。全体教职工纷纷表示,将自觉维护教师队伍良好形象,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应有贡献。此次“鉴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让每一位教职工知准则、守底线,努力践行为人师表,做“经师”和“人师”的统一者。